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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绥阳县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3-02-17 17:36: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按照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如有工作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中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招聘工作期间,各项相关事宜由县招考办公室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上发布,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择岗、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本简章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6363062(县招考办)

  监督电话:0852-6363201(县纪委)

  附件:绥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