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贵州丹寨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人员简章
2013-02-01 20:1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丹寨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往届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学历报考者仅限本县户籍。

  2、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3、部分职位仅定向招考聘用 2013年2月19日 以前担任本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工作人员。

  4、部分职位仅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在丹寨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这些职位的报考人员服务期(截止 2013年 2月 19日 )需满1年及以上(含服务期已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1995年 2月 19日 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 1977年 2月 19日 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1972年 2月 19日 以后出生);

  4、村干部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1972年 2月 19日 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dz.gov.cn) 。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 17日 —19日(周日不休)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