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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13-02-01 20:15: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中心简介

  我中心系天津市教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学校校舍设施的安全工作;负责校舍维修工程方案、预算审核及年度校舍维修经费的核定工作;负责自建教师住宅小区的房管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我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职责

  1.学校校舍工程项目管理专技岗位:从事我市中小学学校校舍工程项目管理专技工作(户外校舍维修工程管理)和撰写调研报告、编制工程方案及工程预算;

  2.计算机编程专技岗位:从事我市中小学校舍管理计算机软件编程和系统管理。

  (二)招聘人员所需专业、数量

  1.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1名;

  2.软件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1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学校校舍工程项目管理专技岗位招聘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计算机编程专技岗位招聘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中心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60.28.60.174/)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3年3月)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邮箱xgzxzp@126.com进行报名。同时,将《报名表》传真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22-23381732、23381752)。报名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及时进行回复。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60.28.60.174/)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2.资格初审(2013年4月)

  时间:2013年4月20日;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11区宾水南里增1号中心办公区院内主楼301室;

  应聘人员请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市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