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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河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2024-05-01 10:42:02   地区:云南   浏览: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红河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分批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其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发送报名材料,其中证件、证书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发送,每张图片不得超过5M。报名材料打包命名为:“ZP2024+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招聘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红河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个人情况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博士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红河学院人事处与相关用人单位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的博士初审合格后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红河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和面试同一天进行,具体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