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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2024-05-13 16:34:57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红河州计划面向社会和高校招引一批优秀人才,作为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2024年,红河州设17个大岗位,计划招引72名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其中:博士岗10人、材料工程岗4人、经济金融岗7人、法律法规岗2人、土木建筑岗3人、地理地质岗4人、信息技术岗6人、新闻传播岗3人、生物医学岗3人、环境资源岗3人、农业农村岗2人、林业技术岗2人、旅游管理岗7人、水利交通岗3人、化工安全岗3人、园区产业发展岗(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5人、园区产业发展岗(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5人。岗位招引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引对象及范围

  (一)招引对象

  1.博士研究生。国民教育系列(统一招生考试)高校毕业。

  2.红河州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为“双一流”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或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范围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所列高校。

  (二)招引范围

  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单位定向生、委培生、红河州内在职在编(含试用期)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够积极主动服务红河发展。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2024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承诺在红河州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六)不存在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情形。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州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三)住房补助。服务期内可申请入住租赁式人才公寓;可按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在全州范围内选购一套相关标准的商品房。

  (四)培养选拔。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由州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管理,全州统筹、整体联动、一盘棋调配,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

  五、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红河人才网”“红河州智慧党建”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h4B9Ng5.aspx,仔细填写信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09:00至6月17日17:00。

  (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名人数,并按照以下“优先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另行通知。

  一是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大学;

  二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是在高等院校担任过校级、院级学生干部的人员;

  四是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