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0人,全部为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下同),具体如下:
职位 | 人数 | 性别 | 任职条件 |
社区管理员 | 4 | 不限 |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4 | 不限 |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 |
安全监督协管员 | 1 | 不限 |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 |
环境保护协理员 | 1 | 不限 |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 |
10 |
注: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范围
具有晋中市户籍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
1、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2、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3、父母一方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为我区城镇或农村长期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4、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含“村转居”)中的高校毕业生。
5、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或特困企业军转干部的家属和子女(注:必须是高校毕业生,此类人员需经当地军转办加注意见后方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后方可报名。(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及程序,请登录晋中劳动保障网,从“政策法规”栏中查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部分高校毕业生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6日-11月30日
2、报名地点: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就业指导和培训教育中心(迎宾西街泰鑫一号商务楼207室);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报名人员需携带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缺额,顺延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