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汕尾陆丰市公开招聘350名教师公告
2012-11-21 11:20:26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切实缓解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紧缺状况,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职位岗位工作。

     2、陆丰户籍(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陆丰常住户口)。其中,部分招考职位放宽至广东省内户籍(详见附件)。

      3、幼儿教师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2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初中及小学教师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考聘用职位、聘用人数、对象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9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陆丰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lufengrc.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录入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同时上传本人免冠正面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jpeg、gif或bmp格式照片,并在最近15天内照的标准证件相片)。

     2.网上缴费。本次招考不在笔试前审核资格,报名人员必须认真慎重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16∶00。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打印报名表。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4.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201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5日16:00登录陆丰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四)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考务费人民币220元。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

     (1)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基础知识、大专层次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等四科,每科50分,合为一卷200分。

     (2)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基础知识、中师层次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等四科,每科50分,合为一卷200分。

     (3)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基础知识、幼师层次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等四科,每科50分,合为一卷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