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科院高能所科研、管理与支撑部门中层干部岗位招聘启事
2012-11-21 11:29:06 作者:admin 来源:中科院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高能所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科研、管理与支撑部门中层干部岗位6名。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序号

单位

岗位及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

备注

1

所办

副主任1

1、协助主任组织所务会/所办公会,并协调贯彻执行所务会的各项决定;

2、协助主任完成高能所机构设置及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划分;

3、协助主任负责高能所发文、收文的核稿、批转,并协调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

4、协助主任负责协调高能所规章制度建设;

5、负责部分文稿、工作计划的撰写工作;

6、负责高能所文书及科技档案工作;

7、负责协调组织所内重大活动;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见附件);

2、中共党员,政治可靠,具有大局观,较强的执行能力,较强的协调能力,较好的文笔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鼓励有科研背景的人员积极应聘。

 

2

科研处

副处长1

1、协助处长工作,负责研究所科研规划管理,促进学科方向发展;
2、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政策,实现研究所重大项目前瞻布局及项目争取;
3、协调国内外科研单位的工作联系;
4、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落实国家各项科技政策,负责科学传播;
5、负责与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

6、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见附件);

2、政治可靠,廉洁奉公,办事公正,善于团结协作;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熟悉科研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

5、熟悉本研究所情况,具有5年以上本所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

 

3

国资处

副处长1

1、协助处长工作,负责研究所采购和资产管理,促进工作协调发展;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实现研究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3、协调国内外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
4、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落实国家各项采购和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和组织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
5、负责与上级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

6、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见附件);

2、政治可靠,廉洁奉公,办事公正,善于团结协作;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条件。

4、熟悉科研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

5、熟悉本研究所情况,具有5年以上本所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

6、有一定英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对外交流。

 

4

技经处

副处长1

1、协助处长工作,负责研究所横向开发课题的管理,负责国际开发与合作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实现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规范化管理;
3、协调国内外合作单位的工作联系;
4、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落实国家各项有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联络、沟通;

6、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见附件);

2、政治可靠,廉洁奉公,办事公正,善于团结协作和具有团队精神;

3、硕士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熟悉科研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执行能力;

5、熟悉本研究所情况,具有5年以上本所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

 

5

行政处

副处长1

1、协助处长完成以下工作:推进高能所后勤服务、园区物业化管理工作;

2、主要负责研究所治安管理、技术安全及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落实国家各项安全及环保政策;
4、负责与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

5、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见附件);

2、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善于团结协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或六级职员及以上职级,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

5、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并有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6

核技术应用研究中心

副主任1

1、协助主任工作,开展实验室建设、学科规划、工程及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2、负责中心研究单元的学科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3、积极组织中心争取及完成相关项目和任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4、组织本中心的学术活动以及与其它研究和管理部门的交流与沟通;

5、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见附件);

2、政治可靠,廉洁奉公,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需具备本领域较强的专业技术基础和宽阔的科技视野,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水平;

5、熟悉研究所情况,在本所工作3年以上,具有作为课题负责人领导课题组完成科研项目的经历。

 

三、待遇

按照院“三元”结构分配制度和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1. 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14日

2.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高能所岗位竞聘申请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已发表的文章、著作清单(科研与管理)及3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

(4) 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文件和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 对应聘岗位的理解、认识及工作设想。

(6) 本人竞聘岗位的优势与不足。

3. 岗位竞聘

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竞聘人需公开竞聘,竞聘报告25分钟,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岗位的理解和认识等,答辩20分钟。报告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能所人力资源处郑文莉

电话:88235879

传真:88233102

电子信箱: zhengwl@ihep.ac.cn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2012年11月19日

附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