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郑州事业单位招127名公告(二)
2012-11-20 17:00:00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郑州市救助管理站、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24家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郑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60人,其中郑州市救助管理站2人、郑州市社会福利院5人、郑州市儿童福利院1人、郑州烈士陵园6人、郑州军干一至十所30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5人、郑州市第一按摩医院7人、郑州市嵩山医院4人;

  郑州市法制办公室下属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3人;

  郑州市畜牧局下属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0人;

  郑州市妇联下属郑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人:

  郑州市文物局下属事业单位14人,其中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博物馆2人、郑州市嵩山历史建筑群保护管理办公室6人、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3人、郑州二七纪念馆3人;

  郑州市园林局下属事业单位30人,其中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5人、郑州市植物园管理处2人、郑州市苗圃1人、郑州市人民公园4人、郑州市碧沙岗公园4人、郑州市紫荆山公园4人、郑州市园林规划设计院1人、郑州市城市园林科学研究所3人、郑州市动物园6人。

  各单位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等具体情况见附件《2012年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日9:00—11月29日17:00。考生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zz.hrss.gov.cn)“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或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专业,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虚报信息,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2012年11月27日—12月1日)。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2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2年12月2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6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5日14:30期间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郑州人事考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特别提示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需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