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11-20 17:03:21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现将通辽市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4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准入资格和技能等条件。

6、有户籍要求的,户籍的获得时间为2012630日前。通辽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六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列入正式编制)人员;

3、全日制教育在读的大学生、研究生;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对《2012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2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 报名时间为201211239时至113017时。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考生诚信承诺书》。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之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要在网上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

2、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执行。初审通过的人员(含减免费用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共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截至201212217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3、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回报名费、考务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返还报名费、考务费。考试结束后,经审核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返还。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1279---12月1317时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4。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有备注说明的岗位按备注说明执行)

2、笔试方向详见《2012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