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画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2-11-20 11:39:06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画院为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浙江省文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浙江省美术创作和研究的学术机构。主要职责为开展美术创作、学术研究,组织交流、采风、展览等活动。办公地点在杭州市中山北路567号西湖文化广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画师2名、理论研究兼行政秘书1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补充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凡2012年12月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2012年12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均可报考。

  2、关于工作经历。根据报考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按有关规定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12年12月5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9:00-12月11日16:00。可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形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报名人员均须通过联系电话与招聘联系人进行确认。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浙江画院(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567号西湖文化广场C区顶层浙江画院办公室)。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或浙江文艺网、浙江画院网站下载填写《浙江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称《报名表》),发送到省文联招聘工作邮箱(swlrsc2012@163.com)。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相应岗位或取消岗位招聘考试,并告知报名人员。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责任。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省文联人事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浙江文艺网公布,并通知相关人员。

  2、复审。报名人员须持有关资料,在专业测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复审的资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画师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最高创作水平的作品原件8-10幅,其中必须有6尺整张以上大画两幅,有个人画册者可提交。理论研究兼行政秘书岗位报名者需提供理论文章复印件及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户籍证明;⑥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与网上或邮寄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⑦《浙江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试

  画师岗位采用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考试、笔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30%、30%计入总成绩。理论研究兼行政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专业考试:现场命题创作一幅,现场书法创作一幅(考试用具自带),时间半天。

  2、笔试: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知识。

  招聘画师岗位的,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的入围人员;招聘理论研究兼行政秘书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5人的,则均按1:3的比例确定。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