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号)
2012-11-19 17:30:16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了满足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卫生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定,所属57家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57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96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9日至1976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19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日、28日上午9:00—11:20,下午13:00—16: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0号公告)》(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属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要求进行笔试的岗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开考比例。吉林省科技馆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不含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余单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