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宜宾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00名 即刻起报名
2012-11-19 17:30:43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用2013年紧缺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12〕180号),经研究,现将宜宾市翠屏区公开招聘2013届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与范围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成绩在班级前列、专业课没有补考,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2、毕业院校为国家二类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位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开招聘本科及其以上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资格、约定等情况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员数量详见《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从公告发布(本公告同时在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发布)之日至2012年12月5日,采取赴部分高校现场收取报名者自荐书(以相关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网络投递(教育邮箱409840588@qq.com、卫生邮箱792587717@qq.com、人才储备190880414@qq.com)等方式收集考生信息、资格审查(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一般为面试面谈、专业技能测试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本着“双向选择”原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所有签约高校毕业生必须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经笔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三)报到和资格审查

  2013年7月10日前,拟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意向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其它资格证、报到证到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到的和未通过审查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报名和笔试

  在规定的时间内,拟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登陆中国三江人才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笔试报名,笔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所有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每科50元。

  (五)体检

  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教育系统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3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非教育系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

  聘用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40% + 《公共知识》×30% +《心理素质测试》×30%

  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和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