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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4-16 22:36:50   地区:陕西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人才发展战略,加快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5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学历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至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七路10号)。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5月下旬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页查询本人成绩。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