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省修水县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2012-11-17 12:42:14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参加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
5、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县广播电视台、修水报、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2、公开报名。凡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3)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至20日。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
4、统一笔试。笔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实行百分制,闭卷方式进行。采取主观题的方式,着重测试基本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为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
5、集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着重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个性特征等。
6、组织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0名为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差额票决。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确定15名差额票决人选,提交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正式人选。
8、决定任用。县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考虑,决定任用人选的具体职位。

四、待遇与管理
公选干部的任职,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程序办理,同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取消试任职务的相关待遇,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电话:7229982
中共修水县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