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2-11-16 19:06:00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等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 11 月 23日9:00至2012年11  月  27日16:00考生进入指定报名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 11 月 23 日9:00至  11月 28 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2年 11月 23日9:00至2012年 11月 28日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2年 12月12 日9:00至2012年 12月 14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后;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82672269。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其中A类职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B类职位考生只参加专业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不设辅导班。考试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