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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长寿区人民医院招聘6人公告
2015-11-03 19:51: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长寿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寿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长寿区人民医院共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资格条件等详见《长寿区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报名前已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职称等资格条件。

7.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1日。

8.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892765)。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等级证书,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长寿区卫计委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并当场发给《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生理学、解剖学。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时。笔试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成绩计算公式

进入面试的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二)面试比例及面试人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