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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6名退役士兵公告
2015-10-27 23:29: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切实做好转业士官、城镇初级士官安置工作,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潍政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符合2015年度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符合2015年度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能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

三、招考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考6人,其中转业士官2人(岗位名称:转业士官,岗位代码:D001,岗位性质:综合类),城镇初级士官4人(岗位名称:城镇初级士官,岗位代码:D002,岗位性质:综合类)。转业士官和城镇初级士官分别录用。

四、招考原则、程序及办法

(一)招考原则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

(二)报名及收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寿光市圣城东街与东升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3、报名手续:

从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退役士兵报名表》(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持《报名表》以及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认定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同时提供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报(立功通知书)、立功喜报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奖章用数码相机拍照后A4纸打印)。

4、档案、资格审查。成立报考人员档案、资格审查小组,由人社、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档案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档案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报名费:报名费40元。

6、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前请先登录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方便现场领取。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考核加分。考核加分以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没有档案材料的一律不另行调查,并按以下计算:

1、军龄。根据在部队服役年限给予加分(军龄时间自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每满一年加2分。

2、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称号的加3分,荣立三等功的加8分,荣立二等功的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加30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40分。其中,个人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的认定,以档案中奖励登记表为依据,三等功以上的认定,除档案中有奖励登记表外,须同时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报(立功通知书)、立功喜报。奖励分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3、伤残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伤残等级的,分别加15分、10分、7分、5分。

4、其他加分。烈士子女、因战因公被评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军人子女,加20分。

5、扣分。在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扣减2分、4分、6分、8分。

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不予赋分,情节恶劣的取消安置资格。

考核加分在报名地点和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对本人考核分数如有异议,须在笔试前向审查小组提出,由审查小组进行认定,笔试后再提出加分要求的,不予认定。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科技常识、中文及写作基础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