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湄潭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和环保人员简章
2012-11-15 18:37:50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湄潭县2012年面向“四项目人员” 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环保工作人员简章

  为落实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编委办公室《关于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2】140号)精神,确保我县环保组织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验收要求,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环保工作人员5名、面向在湄潭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公开拟招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以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符合直聘条件的人员选岗后剩余岗位数,在报名前湄潭县人社局公布职位数为准)。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考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

  二、公开招考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考对象为截止2012年11月1日在湄潭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

  (七)外县在编人员(限报环保类岗位)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属工勤身份的在编人员(限报环保类岗位)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在湄潭县的乡(镇)、村(社区)(不含湄江镇)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经核实可免试优先选择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考的岗位。

  3、上述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四项目人员”选岗后剩余的岗位实行公开招考,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岗聘用。

  四、公开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11月22日共3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录用调配股。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定向报考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县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的载明服务单位、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和各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

  (4)外县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暑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属工勤身份的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暑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