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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58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2015-11-23 22:13: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免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市教育局拟公开招聘2016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直属学校任教。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的免费师范类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应聘语文教师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山东省外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应一致;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程序

1.联系双选。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2月25日上午12时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16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均可报名,并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6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学校联系,将《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发到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各招聘学校也将及时与毕业生联系、洽谈。

2.现场资格审查。12月30日前进行。应聘人员到所报考学校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须个人签名)、2吋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明确学历、学位、专业、生源地、教师资格、是否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间等信息,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山东省非潍坊籍生源毕业生需经生源所在市(地)教育局出具同意函。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未经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更改。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3.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分别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主要测试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对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试讲成绩占60%和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经审核后及时在招聘网站上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4.体检与考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察内容主要以就业推荐表为主,包括被考察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在体检考察时,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将按面试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

5.公示聘用。根据面试及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上签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