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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能源学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11 20:15:39   地区:山西   浏览:0

  山西能源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创办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和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使命,确立“技高品端”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学教做合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机制,实现师资、课程、实训等校内外人才培养资源的共享,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校是山西综改试验区重点建设项目、山西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院校、全国地方高校“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院校,学校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是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高性能输送带实验室是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因学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能源学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能源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山西能源学院产学研楼(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报名人员由学校南门进入。

  2.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能源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应聘人员所获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主要科研成果(外文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学术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