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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13-07-26 10:50: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拟于近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3名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

深圳市户籍且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的人员(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且非因违法违纪解除雇用关系的人员,自解除雇用关系之日起2年内视同持有《合格证》)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岗位有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7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填写《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后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1119室,联系电话:28333966。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3);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者的最高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需进行学历验证)、《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及材料全部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雇用资格。

(五)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五、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方式,面试由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具体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网址http://dpxq.gov.cn/)查询。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60分者进入体检范围,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