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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惠安县卫生系统赴医学类院校招聘卫生类人员通告
2013-04-19 22:50: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厦门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60号)和《惠安县公务员局  惠安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惠安县2013年度紧缺急需卫生人才招聘指导目录>的通知》(惠卫综[2013]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福建医科大学、江西赣南医学院等省内外医学类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6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等医学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详见《2013年惠安县卫生系统赴医学类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4月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邮寄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该表格发送至本次招聘专用邮箱:haxwsg@163.com 。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共设2个报名点)进行认证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江西赣南医学院报名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6日
  现场报名地点:江西赣南医学院
  (2)福建医科大学报名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8日
  现场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惠安县卫生系统赴医学类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交1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提交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
  3.资格审核
  由县编办、公务员局、财政局、卫生局现场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报名点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学伦理学。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其中,研究生加分5分;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并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3分;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2分;在校期间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加分2分;在校期间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并报考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岗位的加分2分。
  3.面试成绩合格线:报考县直医疗单位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聘用;报考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的方可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