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2-10-22 17:24:31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工作,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㈢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温岭生源或温岭常住户口;

  ㈤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㈠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

  ㈡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市行政中心0610室);

  ㈢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㈠考试内容: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㈡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具体时间提前2天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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