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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
2015-08-26 22:40: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yhldbz.gov.cn

余杭人才网:http://www.hzyhrc.net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计算以此类推)。户籍和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相关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

(七)注意事项:①杭州市区常住户籍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常住户籍(含杭州市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②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③考生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以硕研身份报考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⑤招聘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考生在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⑥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2015年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招聘政策问答”);⑦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对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低于“合格”等次的,不能报考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时间:2015年9月5日一天(上午9:00—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地址:余杭区临平东湖街道红丰南路116号)。

(三)报名办理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政策问答》和《招聘计划一览表》,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考生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笔试资格)。考生请自行下载并规范填写附件3《2015年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表中“承诺栏”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二份(一寸免冠照2张,贴《报名登记表》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