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济宁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2-10-18 10:14:08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市批复的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计划

  招聘总数115人,其中,教师岗位110人(含定向招聘在鱼台县服务期满2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5人),县属全额事业单位5人。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和专业要求:

  1、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应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条件限制;专科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条件。

  2、应聘其他县属事业单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应聘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应聘的,限鱼台生源(在鱼台服务一年以上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研究生应聘不限生源地。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名前需解除协议。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27日。

  报名地点:鱼台县人力资源市场(鱼新二路中段,县礼堂对过,县政府老院西楼)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专科学历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或选派的)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百分制后)加10分(在我县农村任职的毕业生也可应聘到村任职人员定向职位,但不再享受加分优惠);符合我县安置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不享受加分优惠),也可以应聘非定向职位,笔试成绩加个人所得分值的10%。上述人员在报名办理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原部队颁发的《退役士兵证》和我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应聘人员本人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打印《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亲笔签名《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