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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招聘6人公告
2015-05-17 18:36: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石家庄热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简称热华公司)负责招聘,派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根据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岗位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办案秘书4名,宣传策划2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6、办案秘书: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优先),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宣传策划:具有全日制市场营销、广告、商务策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宣传策划经验者优先);

7、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

8、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出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及程序要求,热华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

在《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石家庄人才网站(http://www.sjzhr.com)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79号(建设北大街与光华路交叉口北行150米),汇金大厦808室。

报名人员本人持报名材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热华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2015年5月25日,由热华公司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出通知(电话),并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由热华公司负责通知。

笔试内容: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公文写作。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2015年5月29日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少数民族考生。上述名单在热华公司网站(http://www.sjzrhlw.com)予以公布。

5、体检和考察

2015年6月1、2日,热华公司委托有关医院对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同时,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手续

2015年6月3日前,热华公司将录用人员派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热华公司与被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派遣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限为2年。

六、工资待遇

被派遣人员月工资311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划生育保险)。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