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广州市天河区招聘编外合同制49人公告(第二批)
2015-08-29 12:1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社会人员(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在人才招聘之企业及其他招聘栏查看公告并报考),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5年9月12日(周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enshi.thnet.gov.cn/renshe)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enshi.thnet.gov.cn/renshe)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