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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300人公告
2014-11-06 17:54: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济人字〔200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 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期满的毕业生,在我县到村任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服役期满符合梁山县安置工作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受户籍限制。

1、县直综合类、县直卫生类、高中教师类岗位不受户籍限制(计划表中“户籍要求”栏标注为“Ⅰ”);

2、应聘乡镇(含街道、开发区)综合类,乡镇(含街道)卫生类,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类岗位,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梁山县常住户口,②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具有梁山县常住户口(计划表中“户籍要求”栏标注为“Ⅱ”,户籍迁入、结婚登记时间限2014年11月16日之前);

(七)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梁山县从事服务基层或梁山县生源)、“三支一扶”计划(在梁山县从事服务基层或梁山县生源)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梁山县生源)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梁山县安置工作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3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定向考录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具体计划和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 9:00-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11月17日11:00-20日14:00

报名网址: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sxrsj.gov.cn)

 

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使用近期未做任何修饰的免冠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每个岗位的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其中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受限制。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不再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