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嘉兴南湖区大桥镇招聘社区负责人公告
2012-10-10 22:47:22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南湖区大桥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负责人1名。

 

  一、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做好社区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3、嘉兴市户口,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9 月2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一定群众工作经历、协调、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6、社会工作师、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本镇辖区内居民同等条件下优先;

  7、有城市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8日 —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三、报名地点

  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520办公室,咨询电话:83017981。

  四、报名所需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计算机资格证书、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

  五、聘用程序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2、笔试。笔试采用开放题形式进行,笔试后,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面试。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大桥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聘用。被聘用人员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不低于南湖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标准,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南湖区民政局

  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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