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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龙山县招聘环卫保洁员50人公告
2015-11-23 22:10: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城市管理,保持城市清洁,提高城市品位。我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环卫保洁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环卫保洁员50人。

二、岗位职责

负责龙山县城区内未纳入市场化管理范围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招聘户籍、性别及年龄要求:龙山户籍人员或外籍在本县居住2年以上的;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64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中男性年龄放宽到55周岁(1959年12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

3、文化要求:学历不限

4、失业人员和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优先聘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有重性心脑血管等急性病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人民银行五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和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龙山县为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负责。

七、人员管理及待遇

1、录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环卫保洁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460元(含基本工资1150元、满勤奖260元、卫生费50元),试用期满后每年收入约为3.5万元。(收入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卫生费、服装费,同时含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保险费用)。

本次环卫保洁员的招聘工作,由龙山县为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和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743-6232535

原标题:龙山县为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环卫保洁员简章

龙山县为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