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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浙江嘉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
2015-04-14 15:50: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嘉兴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上半年嘉兴市属46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上半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4月1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指嘉兴市五县(市)、两区户口,以2015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4月22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在(一)中所列的第(3)条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4月2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5年4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在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9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4月28日17: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4月28日17:00后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4月29日15:00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3日9:00-4月30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80元。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