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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绵阳涪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3-12-30 17:58: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2013年涪城区直接考核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告

为解决涪城区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4号)文件和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精神,经涪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涪城区卫生系统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直接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直接考核对象及名额

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请详见《2013年涪城区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直接考核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年龄:见岗位需求表。

4、学历:见岗位需求表。

5、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3日。

2、报名地址:区人才服务中心。

3、报名费用:面试费80元/人。

五、直接考核招聘方式及内容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内容,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评分。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涪城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直接考核招聘纪律

(一)参加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直接考核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直接考核招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从事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咨询电话:0816-2263419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6-2240345 (区监察局)

十一、本简章由涪城区人社局、涪城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涪城区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