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沙市海事局选调1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2-10-03 17:23:19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为适应我市海事发展和湘江长沙枢纽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要求,经长沙市编委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务员局批准,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以下简称市海事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6名公务员(参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岗位

  选调人员数量为16名。其中,文秘1名,综合管理人员7名,现场执法人员8名。

  二、报考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9日9:00—10月15日17:00。报考人员请登陆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

  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市海事局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时间暂定为10月9日9:00—10月15日19: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网址:2012年10月25日—10月26日考生自行登录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10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经审查合格且已打印准考证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5开考笔试,未达到1:5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


职 位 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成绩计算
文秘 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 写作
(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20%+写作*80%
综合管理 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 管理
(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50%+管理*50%
现场执法 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 法律
(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40%+法律*6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计划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选必须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进行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为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暂定于11月中旬在长沙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地点。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11月中旬,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1次。

  六、体检

  1、体检由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