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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5-10-10 17:5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自治州节能减排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昌州党机编发〔2015〕14号)文件精神,为了适应当前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需要,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员额控制数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即1997年10月15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学历、年龄、专业、考试科目等设置详见附件(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至2015年10月1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5年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控制数人员职位表》(附件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员额控制数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并按照有关标准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奖金等费用根据自治州财政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四、招聘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

1、2015年10月17日-10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2、需现场填写报名表,并通过资格审查确认后,进行现场缴费。按要求提供4张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时间、地点:10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0月30日;

(四)面试时间:11月7日-11月9日,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公布时间:11月12日;

(六)体检时间:11月14日(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考察时间:11月17日-11月22日(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公示时间:11月23日-11月30日(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7日-10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延安北路217号,昌吉市世纪大道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东一楼)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控制数人员报名暨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供4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供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时使用。考生报考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附件3)执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