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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5-09-16 23:59: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及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职责。

牡丹江地震台为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的中直事业单位,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和五大连池地震火山监测站为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省直事业单位。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仔细阅读邮件填写说明),其余方式不予受理。

邮件填写说明(未按要求填写的邮件可能导致不能接收):

报名邮箱:hdzjrs@163.com

2.邮件标题:招聘单位+姓名+专业(示例:牡丹江地震台+张三+地球物理)

3.报名表: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蓝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5.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4日16时(按邮件系统自动生成时间判断),过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10月15、16日8:30-16:00.

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新版)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

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新版)、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三)招聘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