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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5-09-14 23:39: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8人,具体需求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贴好电子照片后,将贴好照片的“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hbj87619392@sina.com邮箱。经初审后,通知报名人员,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不合格的告知原因。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新区环境保护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应在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内,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5楼517室(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9号办公区,管委会东500米)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以及学信网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时投送的“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6、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2015年1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领取地点:大连金州新区5楼510室(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9号办公区,管委会东500米)。

领取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和报考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