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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晋江市图书馆招聘辅助性人员10人公告
2015-08-29 12:09: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确保图书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晋江市图书馆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晋江市图书馆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范围包括地方文献管理、读者服务、采编等岗位,共设招聘岗位10个,计划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1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15年晋江市图书馆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报考人员有取得学位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双学位双专业”栏目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2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辅修专业”栏目上可查询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认证依据。

4、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晋江市青阳银利大厦东裙楼二楼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三)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有效期至少一个月)复印件一份(有学位的报考人员还要求提供学位网学位认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