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广播电视台2012年10月公开招聘电视记者简章
2012-09-28 09:46:20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山东省郯城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记者简章
 
因工作需要,郯城县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记者,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电视记者5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广播电视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2、报名地点:郯城县广播电视台二楼人事科,也可登陆http:/tancheng.gov.cn:8080,复制报名表,填写后传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tcgdzp@126.com
3、报名者本人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时要如实填写《郯城县公开招聘记者报名登记表》,同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及聘用
(一)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主要侧重政治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文字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依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等条件下,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或有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期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按照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享受单位正式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和考核奖惩。
附:《郯城县公开招聘电视记者报名登记表》
电话:0539-2100015
联系人:詹科长
电话:15065949958
郯城县广播电视台
2012年9月20日
附:《郯城县公开招聘电视记者报名登记表》
 
http://tancheng.gov.cn:8080/index.php?t=93&c=MzMx&type1=900&sendId=4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