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15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14人公告
2015-11-21 22:21: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检测、检验工作,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实验室面积2万余平方米,拥有现代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200余台套,是隶属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事业单位。单位网站主页:www.sdifdc.org.cn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食品药品检验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填写《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sdsspypjys@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材料:1、本人签名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报名表》;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证明个人业务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检验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相关专业知识、现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及资料、走访调查、个别谈话、信函调查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