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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4-05-13 16:30:47   地区:安徽   浏览:0

  因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合肥市中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合肥市中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硕士研究生: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取得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要求本科学历为5年制/4年制,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临床、医技岗位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本专业或临床医学类;

  本科生: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证、学士学位证,要求学制为5年制或4年制;

  专科生: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取得专科学历证。

  部分岗位要求四证合一,四证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或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4年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部分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方向证明。

  2024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且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历届毕业生要求截止报名时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表“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于网络报名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