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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招聘46人公告
2015-11-20 14:38: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条件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09:00-12:30。

2.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鄞州二院报名处。

3.报名要求:报考者可先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随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生随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英语等级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4. 特殊职位中对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的泌尿外科医生、胸心外科医生岗位,招聘程序按甬鄞党〔2011〕10号文件执行,采取考核的方式聘用。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肾内科医生、重症监护医生、妇产科医生、内分泌科医生、泌尿外科医生、普外科医生、血液科医生、呼吸内科医生、血管外科医生、心内科医生、康复科医生、骨科医生、神经外科医生、急诊内科医生、儿科医生、口腔科医生、耳鼻咽喉科医生、超声科医生、影像科医生、检验科医生、病理科医生等21个特殊职位为紧缺岗位,符合同一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一般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区卫计局通知考生本人。

本招聘信息将同时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http://www.cjob.gov.cn/cjob/f_index.do)上发布。

(二)初试

一般职位初试于2015年11月28日在温州医科大学同济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初试通知单为准。报考人员携带初试通知单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初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

初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管理相关内容,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初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29日上午8时前温州医科大学同济楼公告栏公布,同时,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招考通告“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下同)和鄞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网公布。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定于2015年11月29日上午起在温州医科大学同济楼进行(其中,直接面试的特殊职位在11月28日报名结束后进行)。

特殊职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一般职位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医疗卫生管理相关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

入围签约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29日上午起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鄞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网公布。

(四)签约

签约时间拟定于2015年11月29日进行。

进入签约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约。放弃签约的,空缺指标在该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