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新疆青河县面向社会招聘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简章  
2012-09-21 10:37:05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新疆青河县面向社会招聘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简章  
   
     2012年青河县人口计生委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益性岗位医疗技术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性别、族别、年龄不限,青河县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医疗专业。(医疗专业毕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及药学人员考试加10分)  
三、招聘名额  
招录医疗专业1人。  
 四、报名及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25日  
2、报名地点:青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政府综合楼右侧)。联系人:宋玉红;联系电话:13899400256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技术人员(医师资格证、助理资格证和药学证件)、身份证、户口薄等复印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考生对提交的证件资料(如: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或助理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资料)负责,凡是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事项(笔试,一律用汉语答题)  
1.考试方式:  
笔试,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医疗卫生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面试时间:2012年9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3.笔试、面试地点:青河县人口计生委三楼。  
六、聘用与待遇  
1、按综合评分的高低择优选聘,经考试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青河县人口计生委做出考核结论,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待遇按青河县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同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金。  
   
   
   
青河县人口计生委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