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6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2-09-20 18:18:05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定政办发〔2011〕231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市、县区、乡镇三级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今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62名,其中安定区240名,通渭县200名,陇西县260名,漳县200名,渭源县200名,临洮县320名,岷县320名,市直122名。

  二、招聘对象

  1.2002年至2012年毕业,到我市登记注册的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持中专(中师)《择业证》或《报到证》,到我市登记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市外生源已在我市登记结婚,其户籍迁入我市的,凭本人结婚证、户口簿、择业证(或无就业单位的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允许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实行全市统一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9月28日,共5天时间。报名点分别设在市直和各县区。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三楼,主要负责市直招聘单位的报名工作;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主要负责县区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本科以上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分别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个别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3张。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出具县级人社部门或县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3.报名费:每人150元。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的报名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取。

  4.报名结束后,要认真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专科岗位按比例要求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本科以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可按紧缺专业对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考试采取分期分级组织考试的办法进行,市直单位先行组织考试,基本结束后,再统一组织各县区的考试。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市直招聘单位的考试时间从2012年10月10日开始,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个别招聘单位笔试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另行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明确测试的项目、内容、评分标准等。
 

  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10 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写作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2.考试地点: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各县区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考试地点。

  六、成绩计算及加分项条件

  原则上以《专业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部分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其成绩计算办法为:最终成绩=(专业考试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