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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肃平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2015-11-23 22:15: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平凉市市直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19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服务期未满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仍在试用期的民生实事、进村(社区)项目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党、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5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专业目录参照《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附件3)执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15年11月28日-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市人社局10楼会议室(绿地广场东侧)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任职资格、从业资格证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

在职人员还须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按人事管理权限,市属单位须主管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县区、乡镇单位须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

服务期满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要根据自己的服务项目,由所在地县(区)组织、团委、人社、教育出具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证明。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2015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应聘人员于2015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凭身份证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9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选拔

考试选拔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采取取消、减少招聘计划或放宽开考比例(最大可放宽至1:2)的办法进行调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定于12月5日进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同一单位的岗位招聘不相近多个专业的,以适岗专业知识为主。详见《2015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归类及考试范围》(附件4)。

2.面试: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总分100分。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确定: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