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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省档案信息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5-10-10 11:48: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建省档案信息中心系福建省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承担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利用,为全省立档机构提供电子档案存放和调阅等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取得境外学历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档案信息网(www.fj-archives.org.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2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由本人报送到福建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或通过中国邮政渠道快递至福建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政编码:35000,邮寄信封上请注明“事业单位招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档案信息中心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人员在复印件空白处署名)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每页均由本人在右上角签字确认,复印件注明“属原件复印”)。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进入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档案信息网(网址:www.fj-archives.org.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