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六安金安区机关选调20名公务员公告
2012-09-17 17:36:52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中共六安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六〔201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职位

  (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六安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科级以下,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9月30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通过招录、公选、遴选、考调等方式到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9月30日);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上午8:00至2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安区委组织部干部股(413室)。

  4、报名办法:

  ①报名时须填写《六安市金安区2012年区直机关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可从金安区先锋网http://ja.ahxf.gov.cn/公告栏下载, A4纸双面打印填写(需张贴照片)。

  ②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③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④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负责地审核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同意其报考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要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6、收费标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考试费45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应按照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认真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2、报名初审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8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3、10月8日下午18:00点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各占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1、笔试

  ⑴笔试科目满分100分。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另一部分为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⑵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⑶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⑷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0月26日(星期五)18:00前在金安区先锋网、金安区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