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阿西里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毕节市第二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370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毕节市第二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县农村生产、经营、服务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营销、新技术开发应用、新产品推荐、文体艺术行业具有一定科技知识或一技之长的从业人员,包括返乡创业人员,符合《毕节地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均可推荐。
二、推荐名额
赫章县选拔推荐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5名。
三、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筛选、择优确定的办法。各乡镇要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推荐,填写《毕节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农牧局、扶贫办、林业局等部门,对推荐人员的政治表现和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评审,并择优筛选,按分配的名额提出推荐上报人选,经县委、政府审核同意,在本县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送材料
1.各乡镇需报送推荐报告(包括推荐情况、评选情况、公示情况、推荐人选情况、工作业绩和推荐意见)、《毕节市申报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花名册》(附件3)各1份,每位人选的相关材料(每位人选的材料请按封面、材料目录(注明页码)、《毕节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附件1)、《毕节市优秀农村人才征求意见表》(附件2)及各种上报材料复印件(包括被推荐对象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报送2套。
各乡镇要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必须认真对各种上报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每份复印件上审核人必须签字,并盖乡(镇)政府审核公章。
2.上报的各种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于2012年9月22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任免专技管理股,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认真做好毕节市第二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推荐上报工作。
2.凡符合条件的人选都可推荐,各乡镇不得限制各村推荐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申报。
联系电话:3231115。
附件: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