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吕梁市从大学生村官中遴选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公告
2012-09-13 00:20:31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2年山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遴选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12]85号)文件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遴选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名额

  全市共遴选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名额为38名,其中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柳林县、兴县各3名,交口县、石楼县、中阳县、岚县、方山县各2名,离石区4名,临县6名。这次公开遴选的职位包括乡镇(街道)副职、县(市、区)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单位及直属全额事业单位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遴选具体职位由各县(市、区)确定。

  二、公开遴选对象

  1、2009年以前(含2009年)全市统一选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2009年以前(含2009年)全市统一选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

  三、公开遴选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任大学生村官期间曾担任或现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当选时间须为2012年1月31日之前);

  2、大学生村官聘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

  3、大学生村官期间受到过县(市、区)委组织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同时需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在岗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公开遴选职位。已被录用为县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职位;录用到市直单位的,报考原服务所在县(市、区)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职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公开遴选工作步骤

  1、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到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所在县(市、区)的组织部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同版彩照四张,二代身份证、受表彰、任职或聘期考核优秀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以及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并填写《2012年吕梁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遴选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要达到10: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定于9月23日(星期日)进行。

  上午9:00-11:30 公共知识

  下午15:00-17:00 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之和(即: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如果1个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