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东营河口区政府办公室招聘简章
2012-09-09 15:48:41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公司拟面向河口区辖区范围招聘区政府办公室会议室服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热爱所报考岗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3、具有河口区内常住户口,24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婚,身高不低于1.63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5、会讲普通话,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区政府办公室会议室服务工作人员2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7日至9月10日。

  (二)报名地点:河口区海盛路26号(新华书店以北,河采二矿对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

  (三)报名费:50元。

  (四)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四、考试方法

  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1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体检费个人承担。考察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人事档案、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月工资2000元,按国家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七、合同解除

  (一)正常解除。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情况,重新确定聘用关系。

  (二)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8666728、3866261 监督电话:3881961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河口区政府办公室会议室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